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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志工作条例(地方志书每多少年左右修一次)

发布时间:2022-09-21 04:12

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修一次。

地方志是一种记述地方情况的史志,一般分为全国性和地方性两类。地方志书具有地方性、广泛性、资料性、时代性和连续性等特征。

2006年5月18日,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从即日起施行。

在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第十条,明确规定地方志书要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。

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也指出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之后,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、整理收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,要重新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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