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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网上服务大厅(广西生育津贴网上申请流程)

发布时间:2022-09-16 04:55

一.申领生育津贴的条件:


  1.符合国家、自治区、的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;


  2.生育时,须有单位向前推算连续270天为其参保缴费的记录;


  3.申领待遇时单位仍与其存在劳动关系并正常参保缴费;


  4.需在生育或手术之日起180天内申请办理。


  提示:


  生育津贴是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,女职工在生育后规定的产假期内,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,但与本人工资不重复享受。


  二.生育津贴申报:


  1.生育女职工不需要亲自办理,只需要将相关材料递交给单位经办人,由单位经办人代为办理。


  2.单位经办人可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递交材料申请,也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网上服务大厅,进行网上申报。


  需要递交材料如下:


  1.参保单位的银行账户(单位首次办理时需提供)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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